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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350公里来义乌维权 初次创业的安徽小伙“没白跑”

发布时间: 2022-06-09 09:10:3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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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9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早上8点不到,义乌江东市场监管所消费调解室门口就站了一位身背行李袋的男子。

  “我是来维权的,请你们一定要帮我!”男子说。

  工作人员顾不上吃早饭,就开始处理男子的投诉。

  投诉人姓俞,在安徽芜湖创业。俞先生说,他5月中旬在微信群中看到广告,义乌一家电商企业在招聘代理商,只要支付一笔代理费,就可以低价提供各种各样的商品货源。

  俞先生觉得这与他的创业方向十分契合,就支付了598元代理费并购买了衣服、牙膏、拖鞋等8种共计6360元的产品。未料收到货后,俞先生发现部分货品存在货不对板、损坏、变形等问题,与商家协商退款,但结果不如人意。为了减少损失,俞先生带着货物驱车350公里来到江东所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查验了俞先生的货物,发现确实存在部分衣服的图案和视频宣传的不一致、部分脸盆变形等问题。江东所联系供货的电商企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这些货物和我想象中差太多,这种货也没法卖,代理我也不做了。”俞先生要求商家退还购买产品货值6360元、代理费598元,运费135元,共计7093元。被投诉的企业则不同意,“损坏、变形这些都是运输导致的,并不是我的问题呀。”企业负责人也觉得很委屈,“这些货物都是库存货,价格放在那里,当初也说明了的。”电商企业负责人龚先生说,收到订单后,他联系了5个货源厂家,由厂家直接发货到安徽,自己并没有验过货。

  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企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库存货物并不是货不对板和货物质量问题的理由,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必须无条件给予退货退款。另外部分货物,应该体谅俞先生刚开始创业,建议联系厂家商量是否可以退回。

  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现场验货后,退还俞先生货款5493元。工作人员也对被诉商家进行了教育,要求其把好产品质量关,做好进出货查验。

  “我刚刚开始创业,这笔钱拿不回来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还好钱要回来了,这一趟没白跑!”俞先生激动地对义乌市场监管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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