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苏溪镇入党积极分子陶宝宝从镇组织室领到《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登记簿》。“按标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让人服气。”陶宝宝如是说。
历时两个多月的调研、征求意见、模拟操作,《苏溪镇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该考评管理办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累计年度积分必须达到双100分,即镇级积分和村企积分要分别达到100分,重点包括基本分、加分项、扣分项类别21个项目。
《办法》明确,每月按时列席支部主题党日会议作为基本加分项,每次积5分。参加支部文明卫生创建、安全生产、出租房管理检查、疫情防控值班巡查等志愿服务项目,一次积5分;参加镇级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疫情防控行动、应急抢险救灾行动等志愿服务,一次积10~15分;受镇级、义乌市级、金华市以上宣传和表彰分别积10分、15分、20分。《办法》也对出现信访矛盾纠纷并负主要责任,存在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和违反村规民约等扣分项进行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出现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因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一律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工作好不好、行动快不快、成绩优不优,分数来说话。”苏溪镇组织委员李敏介绍,该镇172名入党积极分子将成为第一批“积分制”党员发展对象。今后,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积分数值”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是汲取了多方面建设性意见,经反复酝酿形成的,是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当中的新探索。”李敏表示,通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实现了对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精细化,激发了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