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自建房小区的充电桩管理只能靠“自律”?出现纠纷怎么解决?
有车位却不让装充电桩,谁该为此事负责?
私家车充电桩安装有何经验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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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中国义乌网首发报道,关注义乌上半年新能源车激增1万辆,车主却遭遇不同类型的“安桩难”,开进小区的“最后一公里”着实不易(此前报道:《义乌新能源车半年增长1万辆但开进小区的“最后一公里”却并不舒坦》)。报道一经推出,迅速引发网友广泛热议,认为相关主管部门应重视这一民生需求,并在探索划定集中充电区域、协商扩容增压等方面分享了意见建议。
记者也就一些热议问题采访了多名基层社区书记,以及发改局、自规局、建设局、消防支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不同类型住宅如何解决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问题展开探讨,并予以回应。
自律很难,管理更难
有的社区“勇于探路”
有网友指出,自建房小区内的充电桩,成为房东“花式占车位”中最无法抗拒的一种,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的理由显得很“正当”。
记者在采访义乌稠城街道、福田街道、江东街道的多名社区书记后了解到,这一情况确实普遍存在,由于目前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更多只能靠居民自律,但社区也在积极探索管理新路径。
“时不时就会接到反映,也不算投诉吧,就是对长期占车位有点不满。”稠城街道一社区书记表示,收到情况后只能帮忙协调,强调即便装了充电桩也不是私人车位,但久而久之,车位是让出来了,但充电时乱停车的情况又出现了。
这一点也得到江东街道一位社区书记的认同,他表示目前充电桩的安装更多是房东个人行为,社区只能敦促其不能长期独占车位,更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服务业态、群众需求都更新得很快,我们的管理手段、规范有点跟不上,目前我们也在积极排摸社区新能源车保有量的情况,看能不能参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模式,划定一块区域供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该书记说。
在采访福田街道一名社区书记时,他坦言已率先划定了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的区域,但“先试先行”的做法,还是受到了很多非议,“我们在有机更新之后就考虑对村子进行封闭式管理,划定集中慢充区域,由管理队伍统一管理,相关收支均由村集体负责。”该书记表示,目前划定充电桩位6至10个,即便有部分村民不理解,但经过社区研究认为,这是解决自建房小区新能源车充电问题的有益探索。
小区扩容需要几十、上百万元
新建小区预留14%充电车位够用吗?
在自家车位“安桩”却受到百般阻挠,关键问题在于小区电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消防安全领域还没有针对小区新能源车充电桩的管理法规、文件,安装充电桩也无需消防部门审批核验,但大多数不允许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小区,无论是物业还是业委会,大家都对安装之后小区电容不足问题心存顾虑,造成的影响可能就是直接的安全问题。
“小区电容有限,如果新增一台变压器,需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笔钱谁出?无论是物业还是业委会来承担都不现实。”义乌一业委会负责人坦言,这问题类似于老旧小区新增电梯,全体业主很难达成一致。
另外,记者从义乌自规局获悉,依据2016年省里出台的相关规范文件,新建小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但实际交付时14%的车位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即可验收。“2019年之后新建的小区,扩容条件都是具备的,但还涉及到电容分配、防火单元改造等一系列问题。”义乌自规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建成的小区来说,义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直言,物业、业委会均无权干涉小区安装充电桩。“依据07年出台的《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供电等共有设施验收合格后,可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后续涉及到增压扩容等问题,由供电公司等专业单位负责解决。”该负责人表示,这也是解决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的一种途径。
尽管小区“安桩”并不容易,但义乌公共充电桩建设走在前列。作为公共充电桩建设的主管部门,义乌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义乌建成约20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量约占金华的1/3,使用电量占金华近50%,同时充电桩建设密度全省领先。
【他山之石】
提前扩容、移动充电
还有小区交给第三方统建统管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在刺激汽车消费方面都使出了“洪荒之力”,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安装难题也越发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多地都进行了积极探索。
例如义乌隔壁县市——浦江,就于今年不久前在老旧小区内推出了滑轨式活动充电桩,避免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据,让一个充电桩兼顾多个车位。
另外,在中国义乌网报道发出后,浦江联利文澜苑的相关负责人就联系记者,表示他们在小区建设过程中进行了提前增压扩容,“新能源车是趋势,我们不局限于14%的交付标准,建成后普通车位也具备随时‘变身’充电车位的条件。”
在浙江省外,也有多地展开探索。如今年6月,昆明发文将选取一批新能源汽车较多或充电需求较强烈的居住社区,先行建设公用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的居住社区原则上不再接受个人充电设施独立报装;成都试点通过第三方机构统建统管的方式,明确了权责边界,减少了不必要的证明、承诺、免责等文件;厦门供电部门把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一旦小区存在配电容量不足情况,由供电部门“先接入后改造”,优先满足群众充电桩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