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义乌网10月1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近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出台《义乌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群众对身边的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进行举报。
《办法》对奖励举报范围作了明确,主要包括:“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公众聚集场所在疏散通道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或擅自停用;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储存烟花爆竹或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部门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办法》指出,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信、传真、当面陈述、电子邮件、互联网、微博等多种形式举报。举报时要如实报告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详细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有关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重要证据或其他调查线索。同时,举报人应实名举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办法》同时强调,对经核实符合奖励举报条件的,支队专人负责填写《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核查登记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费发放表》《经费使用申请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后告知举报人领取奖励相关事宜。
按照举报线索价值,奖励标准设置50-500元不等。匿名举报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举报的只反馈结果,不发放奖励金。此外,对举报的同一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联名举报同一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视为一次举报,平均奖励举报人。
“市民们可以放心举报,我们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的出台,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也能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水平。
下一步,支队将邀请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扩大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宣传覆盖面。
一审:蒋守洋
二审:龚望平
三审:施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