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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 2022-11-21 08:51:4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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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医保局获悉,备受关注的义乌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工作,于11月17日全面展开。为顺利推进征缴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参保,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对涉及此次参保、待遇、缴费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关于参保事项

  □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以市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人员,领取本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金惠保”:义乌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全体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共分两档,其中,三档每年个人缴纳标准为651元,二档每年个人缴纳标准为2086元。

  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含“金惠保”选缴保费300元。

  “金惠保”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档次变更时间及办理

  市医保局根据2022年度缴费档次产生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费和“金惠保”选缴份数。如需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选缴份数的,须在2022年11月24日前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办理。

  若选择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变更,本人直接办理的可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档;为他人办理可在缴费前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我帮他人缴”模块进行变档,但需同步缴费(需等待银行批扣的,请前往银行办理档次变更)。

  若选择线上办理“金惠保”选缴保费,“金惠保”未缴纳的参保人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选择“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若选择线下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变更,相关人员可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农商、稠州商业银行、邮储、工行、建行5家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办理。

  若选择线下办理“金惠保”选缴保费,相关人员可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农商、稠州商业银行、邮储、工行、建行5家银行任一网点,属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选择“金惠保”选缴份数。

  □新参保人员或中断人员参保手续

  新参保人员或中断人员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有两种途径:选择线上办理的,需登录“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再找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完成相关信息填写登记;选择线下办理的,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非义乌户籍人员携带居住证)到上述5家银行任一网点、属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参保。

  关于待遇事项

  选缴保费后的待遇,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多缴多得,换言之,选缴保费缴得越多,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越高。其中,选缴保费1份满三年的,“金惠保”起付标准22000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76%,报销最高限额60万元;连续缴纳2份满三年的,报销80%,报销最高限额80万元,起付标准11000元;连续缴纳3份满三年的,报销85%,起付标准6000元,不再设立报销最高限额。

  □享受待遇时间

  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3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2023年1-3月(含)参保并缴费到账的,到账次月享受待遇;4-12月参保缴费到账的,到账后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补缴及待遇

  “金惠保”选缴保费在规定时间未缴纳的,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后,当年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以计算年限。

  □财政补助

  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城镇户籍独生子女、上年度已参加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三档财政补助。

  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保、低边、持证重度残疾人、“三老”人员、失独人员、孤儿、优抚人员、义乌户籍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县级(含)以上农村劳动模范和三八红旗手、按月发放生活费的退职民办教师、国民党抗战老兵、持证精神(三级)病人、麻风病人等,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值得一提的是,以下几类人员可以享受“金惠保”三份财政补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助的人员,持证精神(四级)人员,义乌学籍学生(含大学生)。

  关于缴费事项

  □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的主要征收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

  □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选择银行委托扣款——2022年11月25日起发起批量扣款。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需及时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未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到可签约银行:农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理(支付宝、微信均可线上签订委托扣款)。因账户状态不正常、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由参保人自行承担责任。

  直接到银行窗口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现金缴费。

  采用支付宝方式——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采用微信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查询记录

  如需查询签约账户和缴费记录的,可打开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也可前往委托银行查询签约账户、扣款情况查询和打印缴费凭证。

  □“金惠保”缴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人员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有补充险)的人员,选缴“金惠保”保费3份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的人员,所需“金惠保”保费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本年度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至少扣除一份,同步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

  □温馨提醒

  集中征缴期线上参保缴费系统会出现卡顿、延时等异常情况,提倡错峰办理。选择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的,尽量避开每日17:00-次日8:00的银行批量扣款时间,避免缴费失败造成的退款。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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