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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查处一起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 2022-12-21 09:03:3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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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都必须取得合法资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市执法局北苑大队根据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提供的线索,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来到杨街小区某建筑一楼的仓库,发现该处非法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

  “这个‘电光花’就是大家俗称的‘仙女棒’,燃放时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放时火花喷口处温度高达数百摄氏度。还有这个摔摔炮,不用点火,仅靠摩擦和碰撞就极易燃烧、爆炸。”执法队员说,该场所内没有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现场,检查人员还找到了大量的快递单,经初步询问,了解到涉案当事人主要通过网络销售烟花爆竹。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共查获摔摔炮1350件,电光花2000件,经评估,总价值约82万元。

  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将存放在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并由应急部门协助转移至安全地点。应急管理局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当事人非法经营相关线索材料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后续将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眼下已临近年末,执法部门将持续推进非法烟花爆竹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做到打击一个点、震慑一个片、教育一个面,坚决预防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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