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队员日常巡查时发现,后成二区一女子在道路上遛狗不拴绳。执法人员对该女子进行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与以往不同的是,执法队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端输入相关信息后,一张包含27位数字的条形码便自动生成,该条形码即“行政行为码”。
记者从市执法局综合指导科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前端感知能力和执法监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省创新推出了“行政行为码”。“行政行为码”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也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今年2月1日起,义乌市全域推广“行政行为码”,此举意味着,执法队员开展的每一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都有了独立的“身份码”。
“以前,我们要想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只能去现场问询或者电话咨询。现在只要扫一扫,就能看到详情,方便了不少。”一名当事人有感而发。据了解,当事人可利用“行政行为码”一码查询功能,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方式,实时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相关文书等。除了案件办理外,在行政检查后,当事人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检查事项和检查情况等具体信息,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据了解,“行政行为码”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也对规范执法流程提出更高要求。除当事人外,执法队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扫码,不仅可以快速查询了解该行政行为的详细信息,实时处理、催办、督办、评价,还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位和薄弱环节,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此外,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查询相关公示信息,保障行使社会监督权。“‘行政行为码’应用推动执法监管行为从‘线下办’转为‘线上办’,一方面促使执法工作更规范透明,另一方面,突破原先只能通过纸质、电脑查阅案卷的限制,执法队员可以随时随地查阅案件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市执法局综合指导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个小小的二维码,不仅是便民利民的好工具,更彰显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和毅力,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完善制约监督体系的同时,实现数字化与法治化的融合,可以更直观更全面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行政行为码”已在全市范围内覆盖1.1万余个执法主体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应用类型,累计完成行政检查赋码数11182个,行政处罚赋码数555个。
下步,义乌市将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通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自动赋码,推动执法事项和执法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构建“许可—检查—处罚—强制—复议—诉讼”闭环链条,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