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龚望平 编辑 童荟颖)近日,“劳荣枝案辩护律师吴丹红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在网上受到关注,一份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出的《立案通知》同时也被传出。
记者注意到,这份“京律协立【2023】第146-1号”通知显示,近期,江西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发函,反映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吴丹红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该案相关材料现已移送北京市律师协会处理。
通知中简要摘录了江西高院“发函”反映的内容:“该函称,吴丹红律师在担任劳某某辩护人期间,通过微博‘吴老丝’、微信公众号‘天下说法’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涉嫌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的不当言论等违规行为。”
通知的落款时间是2023年4月23日,盖有“北京市律师协会立案专用章”。该通知称,经研究,协会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并追加友邦律师事务所为被调查人。
图片:来源网络 但吴丹红确认了该通知的真实性
4月26日,吴丹红律师向潮新闻证实了这份《立案通知》的真实性,并表示自己近期正在出差,也留意到了网上的相关消息,“通知是大概23号的样子发给律所的,(律所的)行政告诉我了”。
关于通知上的内容,吴丹红表示不认同,自己在代理劳荣枝案期间并未炒作案件,在法庭上虽然曾指出办案机关的程序问题,但并未“诋毁”。
吴丹红还特别提到,自己向律所行政多次了解,《立案通知》是否有附件,详细阐释通知中所提到的问题,“并没有附任何材料或证据”。
劳荣枝案的二审法院为江西高院
针对江西高院提到其通过微博、公众号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的,吴丹红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在代理期间没有写文章,甚至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
目前,劳荣枝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案件正处于死刑复核阶段。
“我们已经递交了辩护意见。这个时候,我们都是保持理性克制的,没有发声,江西高院此时带动舆论,是不妥当的。如果认为我(庭审期间)有‘诋毁’,可以公开庭审录像。”吴丹红说。
另据《立案通知》,北京市律协要求吴丹红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申辩意见,律所也得提供情况说明等材料,“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影响本会惩戒委员会依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对此,吴丹红表示目前自己并未着手准备相关的申辩意见,“通知中没有附件,没有具体指出问题,何从申辩呢?如果说只是笼统的指出问题,那我也只能笼统回应,我没有(通知中所说的行为)。”
【潮新闻+】
劳荣枝是江西九江人,2019年11月在福建厦门落网。2021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昌中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
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
2022年11月,江西省高级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目前,劳荣枝的死刑复核情况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