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扎实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我市公布举报方式。
举报对象为非法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官网进入社会组织查询系统(http://mzt.zj.gov.cn/),也可进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全国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此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寄或邮箱等方式向义乌市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579-85271567(工作日8:30-11:30;14:00-17:30)。举报邮箱:173771861@qq.com。邮寄举报材料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义乌市政府行政4号楼5楼515室,邮编:3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