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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文化精品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3-08-22 08:56:3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左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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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加大对文化精品创作的扶持奖励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精品创作的引导激励作用,今年5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义乌市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吸引文化人才集聚,加快打造文艺精品创作高地。目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精品文化人才奖励和2023年度文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工作正加紧开展。

  8月21日,义乌市精品办相关负责人根据《办法》和《通知》,就义乌市文化精品申报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文化精品扶持奖励范围是什么?有时间规定吗?

  答:《通知》规定,文化精品奖励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奖励年度内,满足《义乌市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扶持奖励办法》规定的文化精品项目。

  《通知》明确,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扶持奖励范围:由义乌市单位、社团、个人为主体组织创作生产的,或市外主体创作生产的反映义乌题材的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代表义乌市参加金华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的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公益性、社会性文化文艺活动;列入商城文艺大观园的展示展览活动等。

  问:请介绍一下文艺创作扶持资金发放标准?

  答:《办法》明确,文艺创作扶持的范围包括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两部分。

  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包括:影视艺术创作项目(原创和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广播剧,以及优秀网络剧、主题性系列短视频等创作项目)、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项目(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民间文学、网络文学、长篇诗歌、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等创作项目,与当今文艺创作、文艺思潮密切相关的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婺剧、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儿童剧、滑稽戏、交响乐等大型演出剧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创小型剧目以及歌曲等音乐作品创作项目)。

  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包括:代表义乌市参加金华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并较具获奖潜力的文艺项目。

  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舞台剧、影视动漫剧(片)每部不超100万元,广播剧、文艺图书类出版每部不超20万元,歌曲创作每首不超5万元。

  文艺团体或个人参赛参演参展,扶持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个人不超5万元,团体不超20万元。

  问:文化精品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最高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办法》提出,文化精品是指由义乌市单位、社团、个人为主体组织创作生产的,或市外主体创作生产反映义乌重要题材,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作品,且义乌市享有奖项申报权的文艺作品。

  范围主要包括:获得全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作品;获全国、省常设性文艺(新闻、出版、社科)奖的作品或个人;在央视、省级卫视主要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广播)剧、动画片;获省级以上奖项且演出场次超过一定数量的舞台剧等;宣传推介义乌的书籍;票房收入超过一定数量的电影。

  根据《办法》规定,文化精品种类不同,扶持奖励标准也不同。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国家奖金的10倍标准予以奖励;对获浙江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省奖金的2倍标准给予奖励。在全国院线首映的电影,票房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票房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电影,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央视、省级卫视主要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广播)剧、动画片,获省级以上奖项且演出场次超过一定数量的舞台剧和宣传推介义乌的书籍等文艺精品,扶持奖励按《义乌市文化精品奖励标准》执行;其他获全国、省常设性文艺(新闻、出版、社科)奖作品具体奖励额度根据经费投入额度、创作主体性质、作品规模、奖项等次等情况综合审定,也按《义乌市文化精品奖励标准》范围内执行。

  问:请介绍一下文艺活动重点扶持哪些方面?

  答:《办法》对文艺活动扶持做出了规定,明确重点扶持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公益性、社会性文化文艺活动。综合考虑活动性质、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等因素,根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一定的补助。列入商城文艺大观园的展示展览活动,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对社会效益较好、影响力较大,投入金额10~50万元的活动,给予20%的补助;投入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30%的补助。投入金额以审计结果为依据。

  《办法》强调,对获得国际性重要奖项或入选公认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展览的,视其权威性、影响力、作品门类、规模、投入等情况参照执行。同一作品符合以上多个奖项,奖励标准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已获得奖励的作品达到同类更高级别奖励标准的,按照差额补齐原则执行。

  问:申报工作截至何时?如何申报?

  答:《通知》规定: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要求、项目类别、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旅局、市社科联、市融媒体中心等宣传文化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筛选审核后上报精品办。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精品办申报。联系人:江婷,电话:85522112,电子邮箱:513425032@qq.com。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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