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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助力小商品开拓大市场 退税效率再提速

发布时间: 2023-12-19 14:27:1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李庚真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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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19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李庚真 编辑 童荟颖)“现在退税效率又提升了,货物在义乌国际陆港查验启运就可以申请退税,对我们来说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就是为我们降低了企业成本。”近日,一笔4.3万元的出口退税款顺利到达了义乌市勒渥贸易有限公司的账上。财务负责人陈淑萍介绍,受益于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公司在货物获得放行后即申请了退税,相比原来整整提前了15天。

  9月2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正式批准金华华东国际联运港、义乌国际陆港铁路场站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不同于以往出口货物需运输至口岸离境后方可申请退税,新政策下出口货物在义乌国际陆港铁路场站装运后,即使尚未到达对应的离境口岸,也可申请退税。政策生效后,义乌市税务局第一时间组建“专业化、全流程”优惠政策落实服务队,编发《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操作手册》,多次举办政策辅导解读会,联合财政、海关、市场发展委、商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业务数据,保证工作环节顺畅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红利。

  义乌市猛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全省首家享受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企业,公司财务人员范友军表示,目前通过“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输到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出口的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时间提前,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他说:“税务部门多次召开政策宣贯会,对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要点及操作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对我们接下来开展相关业务帮助很大。”

  据义乌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口企业适用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失信企业除外)的出口企业;二是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并且能够取得海关提供的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符合以上条件的出口企业,在2023年9月20日以后在浙江华东国际联运港(金华南站)、义乌国际陆港(义乌西站)向海关报关后,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截至目前,义乌已有近1000万元出口货物享受提前退税优惠。在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赋能下,义乌正聚焦小商品开拓大市场,持续放大“义新欧”班列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不断拓宽国际贸易“蓝海”新版图。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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