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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新一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启

发布时间: 2024-09-23 09:31:1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龚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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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新一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近日出台。参保缴费窗口于9月23日开启,将持续至11月8日,保障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市总工会开展的惠民项目,旨在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参保后,职工如果住院,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还能得到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补助金,在出院时实行“一站式”结算,即时享受,无需再向工会申请。

  据介绍,在保障期限内,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属联合工会的单位须由联合工会组织所属全体单位统一参保,非公企业工会的参保手续,可以由各镇街总工会代办员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方式分为网上办理和市职工服务中心窗口(西城路290号总A座一楼)办理两种,缴纳标准为每人50元,可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交纳或共同交纳。保障年度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参保。而在职劳动模范和建档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互助保障金由市总工会承担。此外,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和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及特定互助金的申请,请到市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

  据悉,从2014年第一期参保以来,我市共有5839家单位759952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有170602人次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报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达3642.76万元。市总工会将继续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激发广大职工参加医疗互助的积极性,给予患病职工多一重保障。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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