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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储贩卖烟花爆竹,查!

发布时间: 2026-02-03 09:18:1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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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通过精准线索研判,在一老旧住宅内捣毁一处非法存储贩卖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00余箱,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据调查,该窝点非法经营活动主要通过社交网络展开。嫌疑人陈某以“浏阳yan花”“浏阳特产”等暗语进行线上引流,再转入微信等平台私下交易,形成隐蔽销售网络。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线索后,迅速联合研判、追踪摸排,最终锁定该窝点位于市区周边一偏僻民房内。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现场存储条件十分简陋,烟花爆竹杂乱堆放,缺乏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而且该场所紧邻居民生活区,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存储销售危险物品,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严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杜绝非法燃放、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创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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