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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5月12日讯(记者 袁乐 编辑 童晓)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7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分配倾斜、用地指标奖励、改革先行先试等33个方面激励政策。
据统计,此次督查激励共156项次,其中,激励设区市的31项次,激励县(市、区)的125项次。有35个县(市、区)由于多项工作做得好,获得2项次以上激励。此外,在全省26个加快发展地区中,有19个县(区)获得30项次激励,体现了督查激励向基层、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的导向。义乌因多项工作做得好,获得4项次激励,这几项内容分别是: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
杭州市、宁波市,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绍兴市柯桥区、义乌市。
2021年对上述地区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用于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省跑改办组织实施)
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枢纽建设,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龙湾区、义乌市、青田县。
2021年对上述地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园区)提升发展、国家级和省级“一带一路”发展平台建设、开展对外开放领域试点探索;对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优先纳入省级“一带一路”项目库、重大外资项目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落实投资新政、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优化投资结构等工作成效较好的县(市、区)
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镇海区、苍南县、湖州市南浔区、海盐县、义乌市。
2021年对上述地区在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补助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给予一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能效先进的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农业增产保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平阳县、长兴县、嘉兴市秀洲区、义乌市、衢州市衢江区。
2021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