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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卡”成小学生游戏新宠 义乌市监发布警示:切勿盲目跟风生产销售

发布时间: 2024-05-14 15:00:4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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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继萝卜刀后,最近“烟卡”开始在小学生间流行。所谓“烟卡”,又叫“呸呸卡”,就是用废弃烟盒的盒盖,通过特定的折叠方法制成可供玩耍的成品。

  面对这种小学生游戏新宠,部分商家发现了“巨大的商机”——直接生产烟盒盒盖,甚至是组成套餐,各种香烟品牌“一网打尽”。

  但是,所谓的“商机”真的是致富之路吗?

  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在义乌市江东街道孔村成功查获一起生产商标侵权烟卡案件,现场发现成品600份(每份装有烟卡240张)、半成品2100版(每版有烟卡80张),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而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利群、和天下、红塔山等香烟品牌,均已注册第28类(玩具)商标,故生产销售此类未经授权的烟卡玩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我国签署加入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营销含不良导向产品的现象,义乌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产品不良内容专项整治。严禁烟草形象涉足未成年人商品,是不良导向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

  基于此次发现的违法线索,该局对学校周边的文具店、食杂店开展了一次大检查,暂未发现有“烟卡”“萝卜刀”等产品在售。同时,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的经营户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三无产品”以及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

  义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请立即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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