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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运费作诱饵 职业诈骗犯盯上货车司机

发布时间: 2015-08-04 16:22:0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陈正明

  中国义乌网8月4日讯(记者甄兰 特约记者陈正明)近期,义乌市接连发生多起冒充货主找货运出租司机拉货,以货款不足向货车司机借钱,并承诺送完货物后再一并归还,再找借口逃离现场的诈骗案件。据统计,今年7月份义乌市已发生此类案件14起。义乌警方提醒,做生意虽然讲究诚信,但讲诚信的同时也得设防,切不可麻痹大意。货运业主和司机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疏忽被骗而造成经济损失。

  作案手法相似 每隔几天有人上当

  7月8日18时至18时53分,一名大约30岁左右男性犯罪嫌疑人(身高1.70米左右,比较瘦,左手手臂上有一个纹身)打电话至受害人的手机上,谎称让受害人先去稠州医院门口接他然后到北下朱47幢门口拉货。受害人同意后在稠州医院门口接到犯罪嫌疑人,并将车开到北下朱47幢门口,后犯罪嫌疑人下车去提货,5分钟后他回来称钱不够向受害人借钱400元,并称到目的地后和拉货车钱一起还给受害人。受害人信以为真,将400元人民币给了犯罪嫌疑人,后犯罪嫌疑人再次去提货后却没有回来,受害人才发现自己被骗。

  7月13日8时至8时30分,一约50岁男性犯罪嫌疑人(身高约1. 65米,上身穿黑色T恤,体型偏瘦)窜至义乌市福田街道商贸城G区8号门门口,跟被害人说要去北苑街道黄杨梅拉货,被害人跟着犯罪嫌疑人来到黄杨梅路66号门口,后犯罪嫌疑人称钱没带够让被害人先借700元,被害人将钱借给犯罪嫌疑人后就不见其踪影,被害人察觉被骗后报警。

  7月16日9点至9点30分,一犯罪嫌疑人窜至北苑街道农贸城附近和被害人说要去拥军五区42幢拉货,被害人跟着犯罪嫌疑人到了拥军五区42幢附近,犯罪嫌疑人称钱不够让被害人先借点钱,被害人将自己身上1800元借给犯罪嫌疑人后就不见其踪影,被害人察觉后报警。

  7月20日6时30分许,一40来岁男性犯罪嫌疑人(身高1.65米左右,穿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一根黄金项链,义乌口音)窜至城北路与柳青路交叉口称自己有货要拿,让被害人驾驶货车到工人西路中国建设银行旁边,后称身上钱不够让被害人先借800元人民币。因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要拉货,被害人就将钱借给了犯罪嫌疑人,到了6时50分许被害人还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回来才发现被骗。

  民警分析:高额运费为诱饵因民众防备心弱而受骗

  办案民警分析此类案件作案特点时认为,虽然该类案件前几年都有发生,属老套骗局,但是由于群众防备心不强,导致犯罪行为容易得逞。犯罪嫌疑人一般都选择大白天在城郊结合部停车场、路旁单人作案,目标是货车公司。

  犯罪嫌疑人冒充货主(客户)在城郊结合部各停车场物色作案目标,称自己有一批货要送往某处,以高额运费为诱饵,途中犯罪嫌疑人谎称尚欠部分货款向货运司机借钱,并承诺待运完货物后一并归还,后借故逃离现场溜之大吉。

  多管齐下防范职业诈骗

  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针对的都是货运出租司机身上的现金,以老板身份出现,用花言巧语骗取司机信任,受害人疏于防范最终上当受骗。民警提醒从事个体货运的司机,在陪同雇佣人提货时应当提高警惕,遇到雇佣人因货款不够需要借钱时应当多留一个心眼,不要因为一点车费就因小失大上当受骗,一旦发生类似苗头要及时报案减少损失。

  二要加强巡逻防范工作。此类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行踪飘忽不定。为此,要加大对各巡区停车场的巡逻力度,对可疑人员应注重盘查发现,力争打击现行。同时,加强对类似案件的串并侦查,认真梳理每起案件,充分利用视侦为突破口,细致经营,争取早日侦破。

  三要加大防骗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广播等媒体对此类案件进行宣传教育,介绍案件特点,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发动村居和社区平安服务队的作用,在各货运出租车停车场对司机做好防范宣传,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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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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