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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反悔,中介代管的10万元购房定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16-07-06 18:08: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见习记者 严晓珍

  中国义乌网7月6日讯(见习记者 严晓珍)买卖房子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如果中间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变成很糟心的事情。近日,网友陈某向中国义乌网官方微信平台“中国义乌”(ID:zgywwcn)反映,称其委托中介公司卖房,遇到买方违约,该中介公司却拒绝交出买家委托代管的10万元定金,陈某怀疑这其中存在猫腻。这是怎么回事呢?中国义乌网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采访调查。

  房东代理人陈某:买家违约在先自己有权没收定金

  陈某介绍,他是房东代理人,真正的房东系其哥哥。去年年底,他委托名为义乌坐标不动产的一家中介公司出售北苑国际村的一套二手房,并于2016年3月16日,与买家舒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规定,买卖双方需在2016年3月23日之前完成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

  想不到在签订合同三天后,买方以“面积小,不划算”为由希望能够收回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并解除购房合同。

  陈某认为,既然买方违约在先,那么依照合同规定自己有权没收签订合同时买方所支付的10万元购房定金。之后双方协商未果,此定金仍由该中介公司代为保管。于是陈某提出再次挂牌销售,等房子卖掉之后再谈定金一事。然而6月23日等房子过完户之后,中介公司以合同面积不准确、无业主委托书、买家不同意支付定金等各种理由推脱。对于中介如此不负责任的态度,陈某一方表示很生气。

  为了核实陈某所说的话,中国义乌网记者联系到中介公司负责此事件的营销总监芮某。芮某表示,“是买家对房产合同面积有异议,买家不同意将当初的10万元购房定金给卖家。”而作为中介,他们的失职之处是单方面听信卖家所说,未对房产面积进行核实,芮某说,现在正在积极处理协商中。

  买家:实际面积与口头约定面积不一致希望拿回10万元

  买家对房产合同面积有异议,这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带着疑问电话联系到买房一方舒某的妻子。舒某的妻子告诉记者,在3月18日为了装修的事情他们第一次去看房子,竟然发现房子实际面积为138.89平方米,与口头约定的145平方米面积不一致。现在合同面积与房产证上面积一致,但是自己是在“对方前期沟通中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因此舒某一方表示希望拿回10万元定金。

  在此次事件中,买家舒某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呢?对此中国义乌网记者咨询了义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买方舒某审查合同不严有责任,但完全不退定金道理上说不过去。该律师建议双方再做进一步协商。

  对于该事件,从事中介工作的李经理则认为:“中介作为被委托方,没有事先核实房产面积,中介公司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7月6日,陈某再次联系中国义乌网记者,7月5日晚,买卖双方对此事进行沟通协商仍未果。“如果再协商未果,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陈某说。

  附:陈某向记者出示的合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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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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