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在稠州北路与银海路交叉口查获一起消防栓里盗水案件。当事人湖北籍驾驶员刘某被责令补交水费并被处罚人民币2000元整。
因BRT快速公交改造工程是市重点工程,刘某负责稠州北路、诚信大道路段改造工程的路面养护和保洁施工,有时为了施工需要,洒水车就近在稠州北路的消防栓里取水使用,在月初时因为擅自在消防栓里取水被行政执法队员警告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但刘某仍我行我素未进行改正。8月8日11时许,刘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办理相关用水许可手续后,驾驶一辆洒水车,再次在稠州北路与银海路交叉口路段的消防栓里盗水,被巡查的执法队员抓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