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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40万辆电动车将实行防盗登记备案

发布时间: 2016-11-12 14:40: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沈一凡 记者 刘军

  中国义乌网11月12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沈一凡 记者 刘军)我市约有40万辆二轮电动车,因为没有登记备案,往往被盗后难以寻回。从11月20日起,警方将对二轮电动车全面开展防盗登记备案工作。

  近年来,盗窃电动车案件日趋高发。警方破案后缴获的二轮电动车,有很多无法交还给失主。因此,市公安局决定通过物联网技术和登记备案手段,解决这些问题。

  备案时,需要电动车车主实名登记,将车主信息与电动车信息挂钩。登记备案后,每辆二轮电动车都对应一个公安机关编制的登记备案号,车主拥有一本“二轮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一旦车辆被盗且被查获,可凭登记备案信息予以返赃。

  据悉,车主可在备案时安装智能防盗终端和登记备案号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施晓航表示,安装智能防盗终端和登记备案号牌一律自愿,安装后一旦被盗,警方可采用技术手段查找车辆,对电动车防盗很有效。目前仅为二轮电动车安装物联网防盗系统,助力车、摩托车等暂不列入此范围。

  另外,安装智能防盗系统时会附赠抢盗险。如果电动车被盗,报案后60天未找回的,车主可到报案派出所领取《受案回执》,携此回执、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理赔。新车能获赔1200元,旧车获赔800元。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发票上的购置日期起算3个月内安装防盗系统的为新车,3个月以后安装的为旧车。无法提供发票的一律视为旧车。

  目前,全市各辖区派出所都可办理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业务,市民需骑二轮电动车,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原件办理,无发票的需车主本人当场签署《电动车来历承诺书》。

  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业务非强制办理,但公安机关建议车主最好办理一下。从年底开始,警方将加强对电动车路查,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的,且无法拿出合法购买证明的,将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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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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