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跑了,大房东要重新收租钱。我不肯交,他就把水电停了。我们大人倒是无所谓,要是小孩磕了碰了可怎么办?”近日,义乌北苑街道柳三村一租户赵影影向《新闻三秒区》热线电话83186666。赵影影说自己租的房间已停水停电10天,一家人只能在亲戚家吃饭用水,晚上再回去睡觉。
今年5月,赵影影与房东张信强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7月初一天,另一个自称是房东的人找上门来收取租金和水电费。“我那时候才知道张信强是二房东,今年6月就不干了,不过电话还能联系上,他说会和大房东沟通,但大房东还是要赶我们走。”赵影影说。
根据赵影影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先后联系了两个房东,得到的回应却是大相径庭。
张信强说,因为生意不好做,他租给赵影影的房子是亏本的,于是今年6月底便决定不续租了。“一些月租房6月的租金和水电费我都留给大房东收了,当时也跟他说,几个长租户要让他们住到期满。”可月初时,张信强却接到租客赵影影的电话,说大房东不让住了。“我给大房东打电话,他就骂我是骗子,后来再打电话就不接了。走之前我把所有房间的租金和水电费记录整理好给了他,原先交的1.2万元押金和每个房间另外配置的家具也都没要。”张信强说。
而大房东杨兴根则称,张信强是离开之后,才给他打的电话。“我们签的租期是6年,约定每年的4月2日前交租金,房子是5月31日到期。今年4月交钱时,他说自己没钱先欠几个月。我说可以,不过最迟8月一定要交。”杨兴根说,但7月初,他却突然接到张信强的电话,说不租房了。“当时他人已经在外地,把所有的房租和水电费都卷跑了。”杨根兴说,张信强消失后,他便去派出所报了案。“我找了律师,律师说因为他毁约在先,合同就在5月底终止了。我是出于好心才让这些租客住到10月底。现在其他住户有的搬走,有的重新交钱。只剩这个租客没交钱也不肯搬,我就把她的水电给停了。”杨兴根说。
“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帮我跟两个房东协商过,但双方互相推诿,拖了很久也没解决,看来只能另外找房子了。”赵影影说。义乌北苑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表示,因张信强和杨兴根两人说法存在分歧,只是口头表述没有书面证据,所以无法判定责任方,也无法追究责任。
该负责人说,目前租房市场上的“二房东”现象相当普遍,二房东卷款潜逃或原房主取消租房的情况也较多。建议租客在租房前谨慎核实房源的安全可靠性,尽可能掌握房东的真实情况。若房主是二房东,需确保原房主同意或承诺转租行为,并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并确保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同时,最好在租房合同中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