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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炮制假合同骗贷 义乌警方挽回银行损失2990万元

发布时间: 2016-12-12 09:30:0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11月30日,义乌经济开发区一钛合金工艺品公司的厂房在经历前期三次流拍后,最终被义乌市法院以330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与此同时,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和虚假诉讼罪,被义乌警方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三年前,王某炮制虚假购销合同,用厂房作为抵押从义乌某银行贷款2990万元。因贷款期满未还,他又勾结朋友再造虚假租赁合同想保住厂房不被拍卖。在“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侦破这起案件,成功帮助该银行挽回损失。

  用假合同骗贷2990万元

  王某是义乌佛堂镇人,56岁,是义乌经济开发区一家钛合金工艺品公司的法人代表。2013年12月18日,他向义乌某银行提供了一份购买钛合金生产原材料的购销合同,表示愿以公司厂房作为抵押,向该银行申请贷款2990万元。

  第二天,银行经审核后发放了这笔贷款,期限为一年。然而,王某在贷款期满后一直没有归还。去年七八月份,银行向义乌市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拍卖王某名下这家钛合金工艺品公司的厂房。

  就在法院筹备拍卖时,义乌佛堂镇的王某某突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租赁合同,称王某的这些厂房不能被拍卖,因为涉案厂房早已被他租赁了16年。王某某提供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而且他还向法院提交了支付给王某4000多万元租金的银行流水。

  今年2月17日,涉案银行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王某涉嫌骗取贷款罪。“在向我们申请贷款之前,他早已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租赁出去,却向我们隐瞒了租赁的事实。”这家银行的负责人说。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民警发现,王某当初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购买钛合金生产原料购销合同是一份假合同。“出售钛合金生产原料的人姓楼,是王某的亲戚兼司机,他名下的公司实际是一个空壳公司。”民警说。

  警方深挖挽回银行损失

  “这一证据可以认定王某涉嫌骗取贷款罪。”民警说。6月16日,王某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虽然王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落网,但仍不能挽回银行的损失。“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又围绕王某与王某某签订的这份厂房租赁合同展开侦查。

  据介绍,王某某在义乌拥有多家牙科诊所,跟王某是朋友关系,两人平常有大量资金往来。在王某某支付的4000多万元“租金”中,最大的一笔是1140万元,警方从中发现了问题。

  警方侦查发现,这1140万元钱也是一笔贷款,是王某某在付给王某前,让“姘头”李某从另一家银行贷出来的。6月29日,王某某和李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和虚假诉讼罪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去年七八月份,王某在得知自己的厂房要被法院拍卖后觉得“走投无路”,向王某某求助。因为平常有大量资金往来,他们炮制出一份虚假的租赁厂房合同,称其中不少往来资金是用于租赁厂房的“租金”,随后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拍卖遭中止。

  11月30日,王某的钛合金工艺品公司厂房经过三次流拍后,最终以3300万元的价格被成功拍卖。这是“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首个帮助银行挽回损失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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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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