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古称“乌伤”,位于浙江省中部,地处金衢盆地东部,市境东、南、北三面群山环抱,是实实在在的,山脚下的一方平地。这座面积仅有1105平方公里的小小县城,渐渐地,已经发展成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全市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茅。每一天,在每一种肤色、每一个地区人们的共同努力下,描绘着自己独特的色彩。不太便利的地理位置,不太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什么推动着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是勤耕好学、刚正勇为、诚信包容的小城精神,是走街串巷鸡毛换糖的勇敢与坚持,更是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诚恳与包容。
可是,发展的道路总是无法一马平川、一帆风顺的。长期的高速发展下,一方面,是经济文明与政治精神文明的不协调;另一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的强力来袭,也使得初步展露的中等收入陷阱愈发显著。一时之间,社会矛盾凸显,进入了多发期与突发期。面对这样的社会新形势,如何继续保持发展动力,创建更美好和谐的义乌,习近平总书记贯彻深入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为我们指明了道路。创建大美义乌,需要法治。
一方面,思想决定行动,法治的推行需要思想上、意识里的塑造。法治的思想,起源于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他曾指出“法律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权威”。卢梭在《社会契约》这样说道“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之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之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要打造更美义乌,我们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与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老百姓,让法治深入人心,成为意识更成为习惯。
另一方面,法治也不应止于口号与思想,更应是实实在在的公民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渠道。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一稿中认为“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有意识地制造的”。因此,法治义乌也必须进一步拓宽渠道、丰富方式,确实地保障权利的实现,包括为权利创造长远存在的良好环境以及为受损的权利提供有效的救济。主动的积极地面对社会发展期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让这些发展障碍沿着法治的宝剑迎刃而解、转危为机,为义乌的长远进步创造更多的机会、更好的环境。
创大美义乌,需要法治。
(作者来自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