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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校园春季安全督查全面举行 2月27日-3月5日开展抽查

发布时间: 2017-02-23 09:49: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黄克庭

  中国义乌网2月2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教育系统2017年春季安全工作已经全面部署。2月27日-3月5日期间,我市将组织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育培训机构春季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查。

  据悉,督查内容有:学校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学校安保综治落实情况;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情况;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情况;学校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按照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在2月24日前完成安全工作的自查,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学校的水、电、气是否可以安全正常使用,对校舍开展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馆、大型会议室(剧场)、配电房、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拆除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学生宿舍保笼、铁栅栏等,改进防盗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安全通道畅通;检查学校技防、物防设备,尤其是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对校园食品安全从源头到餐桌做一次全过程深入检查;关注春季传染病疫情变化特点,认真做好肺结核、流感、肠道传染病等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等制度;在开学前一周内对饮用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消毒、检查和维护,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采用自备水源供水学校,要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水样,确保供水安全;开展学生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严防管制刀具带入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整改完成后要组织复查、验收。检查、整改材料由学校存档。

  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上好开学后安全教育第一课,根据学校特点和学生的认识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科学组织安全演练和实践体验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熟悉校园各场所的逃生通道,掌握基本逃生技能,教职工要学会使用常用消防器材。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书面提醒家长不让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无安全保障的“黑车”出行。加强防踩踏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学生间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宣传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提高识别毒品防范毒品意识,不到或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防范流感等病毒的交叉感染。加强防电信、网络诈骗,既不受诱惑又不受吓唬。同时各校要加强家长学校建设,通过提升家长安全意识来共同影响教育学生。

  2月27日-3月5日,市教育局将组织校园安全专项督查组开展抽查,公办学校幼儿园督查结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辅导机构督查抽查结果列入中心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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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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