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日讯(通讯员 陈奎钱)出门在外入住酒店,最担心的是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如果自己住的房间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酒店该不该负责任呢?日前,消费者吴先生就遇到了这事。
吴先生是温州人,在老家经营工艺品生意。2月27日,他来到义乌国际商贸城寻找货源,并就近入住了国际商贸城附近银海一区的某酒店。每天每间房价为188元,他定了2天,付了680元押金。
第二天一早,吴先生就出门去市场逛逛。临近中饭,吴先生回到酒店,用房卡打开门时,却发现房间里有一个陌生男子坐着喝茶。吴先生愣了一下,以为自己进错了门,又退出去看了房间号,确定是自己的房间。吴先生随即叫来了总台服务员,服务员表示不认识此人。吴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当场要求酒店退房,可酒店不同意,拒绝了他的要求。
协商无果的吴先生找到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酒店退一天赔三天房费作为赔偿。福田所调解人员立即与酒店负责人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酒店负责人表示,陌生人进房间可能是吴先生自已出门时没关好门,与酒店无关,坚持不同意退房。吴先生则认为,即使没锁门,酒店也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更何况自己出门时已锁过门。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调解人员向酒店负责人耐心地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对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随意让人进入住客的房间,这无疑是酒店对消费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负责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肃性,立即向酒店服务员追问,服务员这才道出了原委:原来,是一服务员的父亲来看女儿,由于该服务员当时正忙,便随手打开了身边一间客房,让父亲先进房间休息下。当时服务员以为,住户出去一时也不会回来,叫父亲在房内先坐下应该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这么巧被吴先生撞了个正着。因害怕老板责骂,就没道出实情。
最后,酒店负责人同意给吴先生退一天赔二天作补偿,并向吴先生道歉。吴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