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龚婵娟)日前,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在对辖区餐饮店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开元街上的一家沙县小吃竟将燃气钢瓶放置塑料盆上用热水加热使用。
据悉,用热水泡液化气罐的做法很普遍,天冷后液化气罐压力不够,大家会选择使用开水浸泡的方法以延长燃气使用时间。
实际上,气温偏低会使部分液化气囤积在罐底,没能完全挥发,造成液化气不能充分燃烧的现象。但如果将燃气罐用热水浸泡,则易引起液化气膨胀产生爆炸。这种做法,看似延长了燃气的使用时间,增加了经济效易,实际却十分危险。
另外,长期倒放或摇晃液化气罐,也容易造成减压阀堵塞,造成安全隐患。经执法队员的现场教育,小吃店老板当即改正了错误行为,并表示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液化气罐使用注意事项
1.切勿加热或摔、砸、倒置液化气罐,倾倒瓶内残液;
2.液化气罐宜存放于阴凉的地方,避免暴晒;
3.连接灶具的软管,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严防泄漏; 4.在使用液化气罐的房间内,勿使用煤炉、电热丝等加热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