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斑马线上被撞事故多发 义乌交警支招如何礼让行人

发布时间: 2017-03-16 11:04: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朱履生

  斑马线是城市道路的生命线,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文明驾车的底线,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对斑马线有敬畏意识。然而,一些驾驶员开车时无视斑马线的存在,使得生命线变成了夺命线。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获悉,3月份已发生多起行人在斑马线被撞的事故。

  □血的教训

  3月发生多起斑马线事故

  翻开沉重的案卷,一桩桩触目惊心的事故让人心情沉重。

  3月1日,义乌人方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从某4S店到江滨西路,中午12时35分许,驾车途经江滨中路292号地段时,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78岁老大爷发生碰撞,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天死亡。

  3月3日,义乌人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诸暨到义乌苏溪镇。下午4时20分许,驾车途经大陈镇上山村前面的交叉路口时,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85岁老大爷楼某发生碰撞,楼某不幸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后于当日晚上7时返回事故现场投案自首。

  3月4日,安徽人王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义乌孔村到宗宅村。晚上6时02分许,大客车途经稠州北路金福源地段时,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71岁老婆婆发生碰撞,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死亡。

  □记者观察

  “车让人”变成“人让车”

  昨天下午,记者在义乌城区多个路口蹲点观察,发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象在市区较为普遍,主要表现为车辆通过斑马线时未减速。在稠州路与前大路交叉口,五分钟内有数十辆私家车经过,只有一辆公交车、一辆小轿车主动停下来礼让行人。

  位于绣湖公园边上的首条“爱心斑马线”上,记者发现效果也不是特别好,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还是比较多。龚女士家住世纪公寓,经常会和孩子到市民广场和绣湖公园玩,她说:“虽然设置了爱心斑马线,但过马路还是‘人让车’为主,主动让行的私家车不是很多。”

  □交警提醒

  如何避免类似的惨剧重演

  “从上面的事故当中可以看到事故受害者以老人居多,这个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老人因为年纪缘故,各种器官与反应灵敏度比不上年轻人,驾驶人应该特别注意观察、避让。”交警说,义乌城区主干道以及高等级公路的路口通常比较大,通过斑马线的行人比较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经过路口时不养成减速、礼让的习惯,没有文明驾驶的意识,很容易产生险情甚至伤亡事故。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也就是说,当机动车驾驶人看到前面有斑马线的时候,就应当提前减速,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如果没有行人横过时,可以低速通过;如果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需马上停车避让,不得鸣喇叭、闪灯光催促,或者前后绕行。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如果在斑马线上发生伤人事故或者死亡事故的,机动车一方要负主责以上的责任;因为有不礼让的从重情节,法院量刑时会加重处罚。所以驾驶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特别是在靠近斑马线时一定要提前注意观察、提前刹车减速,时刻注意礼让行人。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