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31日讯 (义乌商报通讯员 陈国庆 记者 林晓燕) 近日,苏溪镇会同市安监局在对“单通道”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时,发现某企业仓库内一名疑似无证电焊工正在作业,作业现场火花四溅,该工人没有佩戴电焊作业防护用品。而企业生产成品及香蕉水等危化品就随意堆放在电焊作业面边,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检查人员立即要求该工人停止作业,并移交苏溪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苏溪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取证,该电焊操作工人张某无电焊操作证,冒险使用明火作业。张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规定,派出所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