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5日讯(通讯员 王倩)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组织七家广告公司负责人,召开协调交流会。
据了解,自义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来,为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切实做好迎检工作,苏溪大队下大力气整治户外广告,集中拆除了一批破损、封窗以及未获行政许可手续的广告,其中仅3月份累计拆除各类广告牌122块,面积864.4平方米。
为加强源头监管,从根源处杜绝不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苏溪大队主动对接广告公司,提供答疑解惑服务,实现双方有效沟通。在会议上,广告公司负责人提出了“现在是不是所有广告都要经过审批才能做?”、“店招更换要不要审批?”、“喷绘布类广告能做吗?”等相关疑问。
苏溪大队负责人明确表示,所有户外广告设施都需要经过审批,门店招牌设置需要先取得设置许可证;禁止横幅、小卡片、牛皮廯、落地灯箱、耳朵灯箱等的制作和安装;禁止墙体喷绘布的制作和安装;屋顶大型广告牌必须先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制作安装户外广告牌之前需申请施工占道许可,制作安装期间要保持路面整洁,期限较长的需实施围挡作业,禁止安装垃圾长期外露。
经过认真细致的交流沟通,参加会议的7家广告公司负责人均签署了承诺书,承诺配合执法部门遵守户外广告制作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沟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