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郑乔情)“明明说去年10月份就会开业的,到现在都半年多了还不开业。我们去年8月就办了会员卡,后来老板说会退钱,但一直在拖延,到现在都没退给我们。”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所陆续接到了近10位群众对江东街道某连锁健身会所的投诉。
义乌的龚女士就是其中之一。2016年9月,龚女士在家附近散步时,看见了该健身会所的宣传,说将于10月份开业。见家门口将要开一家健身会所,龚女士觉得方便,就办理了一张健身卡。但是到了2016年底,龚女士都没等来会所的开业。龚女士联系了会所,但对方都是敷衍了事,迟迟不肯退款。无奈之下,4月初,龚女士给义乌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拨通了电话。
接到投诉后,江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健身会所负责人,该负责人爽快的同意了龚女士的退款要求。但是10天过后,江东市场监管所再次接到了龚女士的投诉,称会所并未与其联系协商退款事宜。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了该健身会所,会所负责人承诺会立即退款。
陆续接到对这家健身会所的类似投诉,这引起了江东市场监管所的高度重视。日前,江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会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积极处理消费者的退款申请,及时退款。目前,已陆续退还消费者会员卡卡费12372元。
据悉,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预付凭证的发放做出了具体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预付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实体预付卡,或者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电子数据等为载体的虚拟预付凭证。”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办理预付卡需谨慎,办卡前一定要先查验商家是否证照齐全,办卡后要妥善保管预付凭证,以便在出现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