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酒驾,他曾非常痛恨,因为一个月前自己的妻子被酒驾者撞伤。但他并未从妻子的交通事故上吸取教训,结果酒驾追尾。
4月23日凌晨3时许,义乌交警大队廿三里中队接到报警称,廿三里工业区恒盛纺织门口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现代越野车钻到了集装箱车下面。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处置。
现场只有一名苏姓男子,苏某自称是他开的车,当时他没看到前面停着一辆大型货车,一时不注意就撞上去了。民警仔细查看了现场以及现代车内情况,发现车边上有一堆呕吐物,而且车内有一股酒气。但在对苏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民警并未在他身上闻到一点酒气。于是民警再三对苏某进行询问,是不是他开的车,苏某非常肯定地说就是他开的车。
民警认为该起事故有异常,遂将苏某带回中队进一步核查。通过卡口监控查询,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前的驾驶员并非为苏某。在事实证据面前,苏某承认冒名顶替的事实,交代车子是他表弟丁某驾驶的。
前一天晚上,丁某在苏某店里吃夜宵时喝了点酒。当天凌晨,丁某独自驾车回家,途经事发地段时,因酒劲加上犯困,车子就径直冲到了大货车下面。事故发生后,丁某下车在路边呕吐,并打电话给表哥苏某,让他到现场冒充驾驶员。
随后,民警多次联系丁某,但一直无法联系到,且苏某也不知道丁某去了哪里。通过民警不断对丁某家属做思想工作,丁某最终于在4月25日中午,到廿三里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民警一看见丁某,立即想到了一个多月前凌晨的一起事故。在该起事故中,丁某的妻子驾驶电动车在廿三里开元北街与商城大道叉口处被一辆酒驾的轿车撞倒,被送往医院。丁某赶到医院与轿车驾驶员进行协商,在协商了三个多小时后,由于轿车驾驶员无法接受丁某一方提出的十几万“天价赔偿”,随即于凌晨3点多报警。交警到医院对轿车驾驶员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为饮酒后驾驶,交警依法对该轿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支付丁某妻子的医疗费与电动车修理费用8000余元。
然而,丁某并未从妻子的交通事故上吸取教训。经估算,丁某驾驶的现代越野车由于此次事故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所幸人未受重伤。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