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全民播报 正文

店门前的行道树不能随意修剪 义乌一商家就因此惹了麻烦

发布时间: 2017-05-04 08:47:0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陶金 童进军

  中国义乌网5月3日讯(通讯员 陶金 童进军)5月3日,来自台州的陈先生在义乌市执法局城西大队的办公室一直唠叨,“我不懂法,我不知道我现在做的事触犯了法律。谢谢你们对我的教育,我现在就缴纳罚款,并进行赔偿。”

  当天上午,在城西街道伏龙山北路开店的陈先生,感觉到门前的行道树枝繁叶茂,遮挡了自家门面,影响了他的生意,于是叫了两个民工,对门前的行道树进行了修剪。

  城西大队的执法队员刚好巡查到现场,该行道树已经被砍伐了三根大树枝,执法队员立即叫停了这一行为,并联系了市园林局对该树木的损失进行了评估。

  执法队员告知陈先生,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处罚规定: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责令停止损害,并可处以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评估价格超过立案标准,就得移交公安处理。

  通过现场普法,陈先生连忙表示会好好接受处理,下次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执法队员按程序对陈先生作出了行政处罚,环卫工人也对现场进行了清扫,陈先生也多次表示,下次一定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

  执法队员表示,如果行道树确实对自己造成了影响,一定要修剪砍伐树木的,可以向执法队员反映。

  目前执法局城西大队正在开展“以人民的名义,当好人民的服务员”的活动,转变执法观念,从刚性执法转化为柔性服务,只要有利于人民,只要人民的需要,执法队员将义无反顾地服务好人民。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