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黄静雯)6月15日凌晨5时许,义乌佛堂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江东路起鸣村地段有辆车冲到了玉米地里。
由于事故时间是凌晨,又是单方事故,交警吴淑亮和队员何佳豪心生警惕,一边赶往现场,一边让值班室查看车辆监控。
到达现场后,民警见到了自称是“驾驶员”的熊某和“乘客”腾某,在向熊某询问事故经过时,熊某对一些细节问题闪烁其词、支支吾吾,这一情况让吴淑亮更加怀疑。“我一边继续询问细节增加熊某的心理压力,一边就告诫熊某冒名顶替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吴淑亮告诉记者。
就在熊某犹豫不决时,吴淑亮收到了值班室发来的监控照片,根据照片显示,驾驶员分明就是在现场充当“乘客”的滕某!
铁证面前,两人向交警交代,车子是滕某开的,因为事故发生前3小时喝了点啤酒,怕被交警处罚,于是通过电话联系到朋友熊某到现场来冒充司机,哪知道还是被交警识破。
最终,经过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两名人员的酒精含量均为“零”。但因滕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属于保险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本来可以按正常事故理赔的滕某,最终得自掏腰包为自己的“耍心机”之举埋单(初步估算,车辆损失大概两万元左右),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此,义乌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底线。
一、目前路面的监控系统相当密集,而且很多都是高清探头,一查就会露出端倪;
二、交警对“顶包”等有疑点的交通事故已有较丰富的判断经验,很难蒙混过关。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真假司机”双方的刑事责任,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朋友义气而触碰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