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8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方旭波 王松滨)“还好叫了交警,不然白白被坑了都不知道。”回想起前两天晚上那起交通事故,洪先生长舒了一口气。原来,7月16日晚上,洪先生驾车途经义乌后宅街道一路口时,不小心“撞了人”,谨慎起见,洪先生没有同意私了,当即选择报了警。
义乌后宅警方一查后才发现,被撞的小伙子竟是一名“碰瓷党”,并且不走寻常路地选择夜间碰瓷,专挑吃完宵夜、酒足饭饱的“侥幸司机”。
7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家住浦江黄宅的洪先生,与朋友在后宅街道吃完夜宵后,打算驾驶着自己的现代轿车从义乌返回浦江,结果在途经城北路与净居路时,不慎“撞倒了”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
“我已经提前看到他跑着闯红灯过马路,赶紧打了方向、踩了刹车,结果还是撞到了。”洪先生立即下车查看被撞行人的伤势。被撞男子表示自己并无大碍,不需要去医院做检查,但要求洪先生当即赔偿其500元钱,事故就此私了。
担心自己被讹诈,谨慎的洪先生决定报警、走保险。
警方赶到现场后,通过调取该路口的监控,发现被撞男子存在明显的“碰瓷”嫌疑,“监控视频中显示,现代车已经刹住车了,双方都停下来的话是不会发生事故的,因此怀疑男子是在碰瓷。”后宅派出所民警龚磊说。经进一步审讯,民警还发现事故过程存在多处漏洞,男子在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碰瓷”行为。
据了解,“碰瓷”男子姓薛,河南郑州人,年仅19岁,今年2月份来到义乌,一直在后宅街道以打零工为生。天热日渐炎热后,薛某开始懈怠,终日“泡”在网吧,很快便囊中羞涩,萌生了靠碰瓷来“捞一笔”的想法。
据薛某交代,他表示白天实在太热了,便决定趁夜里去夜宵场所密集的路段“碰瓷”。“大半夜的,很多人吃完夜宵都会喝点酒,抱侥幸心理觉得交警不会查,那样我就算‘演砸了’他们也不敢报警。”薛某坦言,自己也害怕被车撞,因此在事发路口徘徊了很久,最终看到洪先生的车速并不快,便一个健步“凑”了上去。
目前,薛某因涉嫌诈骗被义乌警方处以治安拘留8天的处罚。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有效防止“碰瓷”,司机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切勿抱任何侥幸心理,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同时,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以有效防止“碰瓷”,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切勿“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