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3日讯(记者 罗德慧 通讯员 王姝岩)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居民燃气安全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7月22日,义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各镇街和城管委燃气管理处等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气企业、燃气站点、瓶装燃气门市部、餐饮场所等地的燃气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网格式大检查。
当天白天,检查组分成14个小组,对供应点瓶库内消防设施配置,钢瓶摆放规范,人员操作是否规范,站内设备保养维修以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对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当晚,检查组重点对夜市、户外饮食流动摊点聚集区进行燃气、油烟、噪音、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安全检查。针对夜市经营特点,执法人员主要检查各经营点是否存在燃具与钢瓶之间净距过小、软管老化腐蚀、燃气存放空间狭小不通风、一气两灶、使用过期钢瓶以及油烟噪声污染、私拉电线供电等问题,并认真向经营户宣传安全使用燃气常识。
此次检查共涉及燃气企业5家,燃气站点82个,门市部8个,送气工住所11个,餐饮场所等燃气用户875家,夜市45处,饮食流动摊点聚集区域23处,共发现问题36个,立案查处5起,发放《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须知》132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51份,查扣燃气瓶154个。
一直来,燃气安全检查是执法局的工作重点,对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增强群众安全感。今年以来,通过安全检查,执法局共查扣钢瓶3093只,处罚85起。其中捣毁燃气黑窝点17个,查处管道燃气设施类违法案件4起罚款18万元,移交公安1起。
下一步,执法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加大严管重罚力度。加强对施工涉及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业企业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出租用于生产经营居住的违法建筑、夏季燃气安全等领域的事故防控。严格落实要求,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标更治本"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浙江新闻+】
1、煤气罐气瓶保护罩上有检验日期标志,如果使用日期超过15年的,坚决弃用;
2、经常检查煤气罐、煤气灶开关及管线,查看是否有漏气现象;
3、煤气罐不能靠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不能倒立,更不能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内倒装,也不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4、当煤气罐内的气体发生泄漏时,不能倾倒罐里的残液,避免发生燃爆;
5、遇到煤气泄漏或输出管着火时,应正确使用灭火方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进入室内,并用另一块湿毛巾、或者浸湿的棉被盖住燃烧处后关闭阀门,同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再将罐体放置安全处。如果无法接近煤气罐,可以先用冷水降低罐体的温度,防止煤气罐因火焰烧烤而发生压力猛增,导致燃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