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30日讯(记者龚书弘通讯员 余飞飞)今天(7月30日)凌晨1时20分许,义乌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北苑中队幸福巡区队员接110指令称:义乌中行路31号附近突发火情,目测是电动车起火。
尽管是后半夜,但现场仍有不少围观群众。“我们到达现场后,看到电瓶车整个烧起来了,周边还停放着好几辆轿车,就联系车主尽快挪车,以免发生二次警情。”巡防队员同时设置了警戒线,防止围观的群众靠近,并协同房东以及车主用灭火器合力将火扑灭。
看着刚买不到一年的新车烧得就只剩下一点架子,电动车主仍感到庆幸,“还好没有烧着边上的轿车,也没烧着人,不然我的损失更大了。”据了解,车主侯某(38岁,浙江苍南县人),刚搬至黄杨梅一区才一个多月,平时从事压痕工作。“昨天晚上11点左右,我从朋友家回来后,跟往常一样,把电瓶车停放在房子边上,从自己的房间,也就是二楼窗户挂一根电线下来充电。”侯某告诉记者。
凌晨1点多,侯某还在看电视,突然听见外面大喊“着火了,着火了”,于是立即下楼,才知道是自己的车烧着了,吓得立马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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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车辆自燃事故频发,电动车充电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禁高温暴晒
如果将电动车放在阳光下暴晒,那么,电池报废的几率非常高,尤其是高温下电动车电池起火更是屡见不鲜。
二、不要行驶后马上充电
电动车在高温行驶之后温度非常高,这时候如果直接充电会导致电池的温度持续增高,甚至超过临界点,最终自燃。
三、拆下电池充电
当电动车与电池被烈日暴晒之时,温度会急速上升,而电池充电也会有一个升温的过程,再加上电池缩小在一个狭窄的空间内,散热比较慢,因此危险度很高。
四、充电器不要乱用专业人士表示,借用别人电池充电的危险更大,尤其是夏季。电动车电池都是有一定的匹配度的,不同的电池,充电器匹配度不同,混合使用,很容易造成短路或者是充电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