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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察:佛堂这处违建占地近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 2017-08-04 08:51:5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张静恬 实习生 虞佩含

  中国义乌网8月4日讯(商报记者 张静恬 实习生 虞佩含)日前,有热心读者反映:“在佛堂镇倍磊一村与倍磊二村交界处,有一处违法建筑用于办厂经营,占地万余平方米,未经过审批,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出解决措施。”

  绕着倍磊一村而过的八宝路原先是一条从佛堂通往金华的老路,该违建点便位于老路的醒目一侧。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违建现场,从厂房门口顺着一个小坡往里走,一幢幢大小不一的砖房相继出现在眼前,10多幢砖房通过蓝色钢棚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可以自由穿梭的生产大空间。记者看到,厂房内几个工人正在加紧赶工之中,机器轰隆声中,外部一摞摞整齐堆放的木板、颜料等各式原料陆续被运入车间内进行最后生产。“这是最后一批货了,都是剩下的原料,机器大部分已运到兰溪的新厂房去了。”生产工人陈师傅说道。

  “这块土地上原先是倍磊陶器厂,只有几幢用作陶器生产的小土房。1993年倍磊一村、倍磊二村以村集体的名义共同将土地租用给冯某用以经营砖厂后,冯某将老厂房推倒,并未经审批进行了扩大重建,陆陆续续形成现在的建筑规模。后因经济效益低下,改成相框厂,2013年租期到了之后又续租了四年。”倍磊一村村委主任陈立新解释道,“考虑到寻找新址需要时间,就给他们延后了一些租期,8月底前企业将全部完成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佛堂镇“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说,“因此我们判断此处建筑为违法建筑。”

  “该违建点存在的八宝路地块,也是全镇推进村集体违建整治的一个重点区块,涉及倍磊一、二、三、四村11个违建,目前5家已全部拆除,2家正在拆除中,关于此违建点将在企业移空后迅速拆除。”对此,佛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国荣表示,今年以来,佛堂镇积极开展村集体违建整治,并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集地券制度的推行,迎难而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拆改用”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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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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