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7日讯(通讯员 丁美琴)日前,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在国际商贸城连续查处两起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的案件,目前已对相关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7月中下旬,执法队员接连巡查发现两家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二区和四区进行室内装修作为经营场所。经过执法队员细致调查得知,一处装修面积为46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为51万余元,另一处装修面积为698平方米,工程合同价为178万余元,这两家银行义乌分行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进行装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两处室内装修工程投资额均超过30万元,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按照规定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执法队员耐心的向两位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表示因为开业赶工期,就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现在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均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已办理7起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的案件,累计罚款5万余元。办理施工许可证能让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有关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指导,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装修业主,装修不可太“任性”,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时一定要考虑公共安全,决不可擅自损坏承重墙,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