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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类管理办法施行进入倒计时 部门联动管理有了明确时间表

发布时间: 2017-09-27 09:12: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王姝岩 商报记者 林晓燕

  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做好犬类管理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一步。近日,我市出台了《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9月2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召开犬类管理工作布置会,对《义乌市区犬类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时间表、任务书。会议提出,我市犬类管理将按照“分类整治、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市区犬类管理协调工作,实施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犬只免疫及免疫证(牌)发放,加强未经免疫犬只、无主犬、流浪犬等犬只的收容管理,有效解决因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问题。

  时间表一:9月底,完善犬只免疫定点服务

  随着犬只数量猛增,吠声扰民、咬人、伤人、随地便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据了解,2016年我市医疗机构犬伤门诊共接待25723例患者,而2017年截至8月份的数据就已达到18000多例。

  《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市区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未经免疫不得饲养。根据实施方案,9月底前,由市农林局牵头制订犬只免疫方案,与各镇街对接,包括做好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加强诊疗机构的监管和各犬类免疫点的对接,及时开展免疫工作,发放免疫证(牌),做好犬只免疫信息的收集、登记、保存,指导各镇街开展犬只无害化处理。

  目前,我市共有犬类免疫注射及免疫牌发放点19处,想要了解疫苗注射的市民可拨打市农业林业局疫控中心电话89987021进行咨询。

  时间表二:10月中旬,探索专业化犬只管理机制

  《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将犬类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为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犬类管理工作。10月上旬,由各镇街牵头建立犬只劝导、捕捉、收容、认领、无害化处理机制。这也意味着,各镇街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犬类管理方案和实施计划,组建犬类管理队伍,制定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捕犬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犬只收容场所,畅通无害化处理途径(犬只收容、认领、领养期限为自捕捉之日起算7日,逾期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犬类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今年12月底前,各镇街负责对辖区犬只饲养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未按规定免疫犬只、无主犬、狂犬等的捕捉,收容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于市民关心的无主犬、流浪犬收容问题,各镇街正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专业化犬只收容场所,目前,北苑街道正在试点,想要认养无主犬的市民可以关注相关信息。

  时间表三:10月底,明确犬只禁遛区域

  《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犬只出行除了要束缚犬链(绳)、并由完全行为能力人牵行外,一些公共场所也是“禁止入内”。今年10月底前,将由城管委牵头完成犬只禁遛区域的划定及相关标识的设置。合理划定犬只禁遛区域,完善禁止遛犬、文明养犬等标牌的设置。

  同时,城管委将探索在公园、广场等一些可遛区域设置犬类便便屋等设施,及时公布以上信息,落实物业管理机构犬类管理制度,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开展物业范围内的犬类管理工作。

  眼下,国庆长假临近,相关部门将按照《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推进巡查劝导、有序整治。对于义乌来说,犬类管理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接下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劝导先行、处罚在后、以劝为主、以罚为辅”的工作思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落实每日一巡和登记制度、网格责任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广大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其他机构的作用,以无主犬、流浪犬整治为切入口,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在此,执法部门倡议,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市民能遵守相关规定,做美丽商城的文明养犬人,为文明城市创建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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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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