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三务”公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日前,市纪委组织检查小组,随机抽选赤岸镇、义亭镇、大陈镇、江东街道等4个镇街的22个村居,采用现场检查公开栏、随机询问村民等方式,对村居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各村居基本完成了公开栏建设,按照“三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较好地开展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但也发现财务公开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财务公开时效性不高。本次检查的22个村居中,15个村居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于本月15日前在村级固定公开栏中公开9月份财务明细表。二是财务公开合规性有待提高。检查的22个村居中,5个村居公开的财务明细表存在未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监委审签,仅盖有镇街“三资”代理中心的公章等问题。三是财务公开内容不够详实。检查中发现,有的村居没有公开务工登记清单,有的甚至没有做好务工登记。针对存在问题,市纪委要求有关镇街须对照检查结果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没有认真履行“三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市纪委强调,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和各村(居、社区)两委、监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三务”公开工作作为“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各村居落实“三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村两委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各村(居、社区)监委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三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监督,督促村(居、社区)两委及时、全面公开。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三务”公开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通报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