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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 2017-11-28 09:08:4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丁卫中

  中国义乌网11月28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丁卫中)近日,义乌市下发《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义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200元。

  据悉,义乌市此次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比浙江省要求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35元)高了65元,远超金华其他县市。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全市五万余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当前,市社保处正加班加点,力争今年12月份调整补发到位。

  按照义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规定,具有义乌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度的缴费标准仍然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其中,残疾人、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个人缴费部分按义乌市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据介绍,参保人员到60周岁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直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处工作人员提醒,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结束。未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属镇(街)劳保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义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确定扣款银行(工行或邮储银行网点)办理代扣代缴委托手续。有关参保事项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9615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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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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