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30日讯(通讯员 苗苗)凭超市购物小票可以在超市外专柜参与抽奖,相信不少消费者在大型超市购物的时候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近日,在义乌市佛堂镇一家大型超市花450元购入玉石的消费者毛先生就经历了“中奖”的喜悦和“货不符实”的失落。
抽奖中了1000元买回玉石却后悔
日前,毛先生在一家位于佛堂镇建设中路的超市购物,被一名站在超市收银旁的工作人员邀请到玉石柜台参加了凭购物小票抽奖的活动。在抽奖时毛先生“幸运”地抽到了一等奖——价值1000元的代金券。商家表示可以凭此购买价值1450元的玉石,抵扣代金券的金额后,毛先生只需支付450元即可,毛先生便支付了450元将该玉石带回了家。回到家后毛先生有些不放心,上网查询了一下该类玉石,结果发现有网友说价值根本不到100元。毛先生立即赶回了超市想要退货,可商家表示这是抽奖促销产品,概不退换。后来,消费者毛先生询问了超市保安,保安表示该活动并非超市所办,是超市出口斜角处店面的经营户个人行为。气愤之下的毛先生拨打96150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佛堂市场监管所投诉,认为其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还450元。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消费者退回全款
佛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赴了超市现场。现场检查发现超市旁专柜正在进行凭购物小票抽奖活动。超市负责人表示,这抽奖活动确实是超市举办的,专柜内的玉石也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这次凭购物小票抽奖活动,最高奖励为一等奖1000元代金券。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抽奖箱内的100张抽奖券,其中谢谢惠顾奖69张,三等奖24张,二等奖7张。商家表示,1000张抽奖券中只有2张一等奖,确实是毛先生运气好,并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毛先生也表示当时确实是他自己随机抽取以后让工作人员刮奖的。
佛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表示,“有奖销售”分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经营者从事“有奖销售”行为时,需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予以公示;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且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市的抽奖行为并未违反上述规定。但是,商家的行为容易误导消费者,并可能存在公示“有奖销售”细则模糊的问题,责令商家停止凭购物小票抽奖活动。超市负责人表示,超市将立即停止该抽奖活动并做出整改。
毛先生选购的玉石,究竟是否值1450元呢?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玉石的品质通过肉眼观察难以确定,且商家定价属于市场行为。但是消费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建议超市考虑毛先生的诉求,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后,商家同意毛先生退货并全额退款。
消费提醒莫贪小便宜理性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玉器类制品定价属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同时,玉器定价无统一标准,人为因素对玉器的价格影响较大。消费者在参与涉及玉器等特殊商品的‘有奖销售’活动时,一定要增强辨别能力,慎重购买,尤其是不懂行的消费者更要慎重,切莫一时头脑发热冲动消费。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拨打96150进行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