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朱履生)有人说:世上只有老鼠药,没有后悔药。12月20日,义乌交警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叶某刑事拘留,当事人叶某在铁窗里算是体会到这一句话的深刻内涵。
12月19日19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义亭镇吴张线吴村路段有一个老人在路边死亡,具体原因不详。事故中队朱钧来警长与同事马上赶到现场,经过对现场遗留的碎片、刹车印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故。为尽快查获肇事者,交警大队马上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进行侦查。经调查,12月20日4时许,交警终于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车主信息,马上锁定嫌疑车辆的范围。民警顾不上通宵没有休息,立即赶到肇事车辆所在地,从热乎乎的床上将肇事者抓获,此时,距事故发生才九个小时。
据悉,肇事者姓叶,今年26岁,是义乌本地人,2014年5月份考出汽车驾驶证,平时在上溪某文具店工作。当天下午5时许,他与几个同事吃烧烤并喝了一些杨梅酒。吃到一半,顾忌到爸爸不喜欢自己很迟回去,叶某就驾车回家。途径吴村红糖厂前的吴张线,叶某准备从这里直接开到上佛路。当叶某驾车来到限高杆子的位置,对面行驶的车灯有点刺眼,模模糊糊当中,叶某突然看到自己车子右前方有黑影,因距离很近,右大灯位置就和那个黑影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叶某感到非常害怕。想到自己酒后开车,保险公司肯定不赔,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叶某决定一走了之,认为黑灯瞎火的交警也不可得找的到。于是,糊涂的叶某直接把车子开回宝山头村家里。到家后,叶某总不踏实,越想越害怕,就又喝了一瓶白酒,把自己喝醉为止。想不到,一大早交警就找上门了。
交警提醒:元旦春节马上来临,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否则害人害己。另外,万一发生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冷静,切不可有逃逸的想法,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马上报警,四个规定动作缺一不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