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29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毛园媛 编辑 祝璐)日前,义乌新城吾悦广场在建设过程中,为图方便随意抛撒建筑垃圾,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执法局江东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新城吾悦广场施工处存在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现象,随之而起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了附近小区居民的正常起居,要求查处。江东大队到现场核实,查明该工地确实存在随意抛撒建筑垃圾行为,遂联系当事房地产商与建筑公司,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由于进入施工尾期,当事建筑公司正在清理建筑物内部施工垃圾,因为楼层较高,为图方便,便将一些混凝土残渣从25层左右的高空直接抛下。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执法队员依法对其立案,对当事建筑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并对其发出警告,若再次违法,则将面临高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义乌各种工程项目遍地开花,就此,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建筑公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请注意规范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在建设现代化义乌的同时不忘创建文明义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