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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江江面露出许多共享单车 市民谴责:既缺乏公德又损害城市形象

发布时间: 2018-01-05 10:01: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市民监督团成员 陈航 吴功俊 商报记者 刘军

  共享单车在江水中若隐若现 

  

  乱扔单车,给城市文明抹黑

  一辆大半身浮出江面,另一辆前轮伸出江面

  中国义乌网1月5日讯(商报记者 刘军)“义乌江里出现大量共享单车!”一连几日,多位市民反映,近两天义乌江水位下降明显,地势高一些的江底开始露出水面,一些被人扔进江中的共享单车也浮了出来,希望能引起各方关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义乌江下埠头段,在靠近南门大桥一侧,江水水位很底,甚至可见江底,紧靠堤坝处,两辆共享单车泡在水中,其中一辆单车前轮“冒”出水面,另一辆大半个车身露出江面,淤泥沾满车身。随后,记者沿江滨绿廊向宾王大桥方向行走,不时看到江中有共享单车“浮出”江面,在篁园桥一侧的江中栈道边,有两辆单车大半车身“陷”在淤泥里。在江水退去的堤坝下,3辆共享单车横躺在那里,由于长时间的江水浸泡、淤泥侵蚀,车子损毁严重,看上去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了。从篁园桥一直到商博大桥的义乌江段,记者看到江中有三四十辆共享单车。

  过商博大桥从江对岸返回,记者先后在义乌江宗泽大桥、梅湖体育场、宾王大桥等江段,同样发现一些被人扔进江中的共享单车。在义乌江江东新村段的篁园大桥下,记者看到江中有6辆共享单车,有的斜靠在江坝边,有的在江水中若隐若现。几位在江边健身的市民说,好好的车子怎么被扔到江里去了,太不文明了!继续向钓鱼矶方向行走,记者在义乌江下傅段、丹溪大桥段,也发现了五六辆共享单车被人扔在江里。江边游步道上停着一辆沾满淤泥的共享单车,附近一保洁人员说,这是他费了很大的劲才从江里捞上来的。他指了指江中的另一辆共享单车说,这辆离岸太远了,实在没办法捞上来。在丹溪大桥一侧,两辆共享单车躺在江水里,其中一辆红色的后轮在江中十分抢眼,就是走在丹溪大桥上,也一眼就能看到江水中的单车。“把车子扔在江里,素质也太差了!应该趁着江水水位低,赶紧把它们打捞上来。”附近居民说。过丹溪大桥到经发大桥再到塔下洲,记者又发现多辆被抛进江里的共享单车。

  “真的很没有素质,好好的单车被扔进江里,实在无法理解!”采访中,岸边围观群众个个都很气愤。在江东新村的义乌江边,附近居民说,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几乎没有看到过往江里扔车的事儿,可能是一些贪玩或者无聊泄愤的人干的吧。一位退休的王姓市民说,共享单车虽然是由企业投放的,但一定程度上也有公共的性质在里面,并非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把车扔进江里,真的不道德,也应属于故意破坏公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这也反映出一些单车企业及监管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只投放不加强管理,无法对租车人进行有效的制约。

  采访中,众多市民表示,要加大对故意破坏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公共设施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尤其共享单车的监管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政府要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加强监管,推动新事物发展。运营企业要尊重市场规定,做好管理规范,提高服务水平。使用者要增强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共享单车的运行秩序,共建城市文明。

   ●新闻链接

  北京去年出台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于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车载定位系统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海口也已出台共享单车监管若干意见,个人不规范使用共享单车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尤其对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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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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