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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车不能再“任性” 义乌创新执法模式破题共享单车乱停放

发布时间: 2018-01-25 09:54:4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夏斌婷

  “环城南路南山公园附近有多辆共享单车乱停放,请抓紧派人整治”。1月24日上午8时45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队员小吴一边将南山公园附近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现场照片上传至“江东共享单车整治工作”微信群,一边和大队领导汇报相关工作。

  上午8时51分,共享单车江东运维负责人黎经理便驾驶一辆柳州五菱小货车,带了两名员工来到南山公园,动作利落地将数量过多的单车搬离,并将剩余的单车摆放整齐。8时55分,清理工作结束后,黎经理还不忘将整治中和整治后的现场照片发到“江东共享单车整治工作”微信群,并附上一句,“南山公园共享单车已整治完毕”。

  从上午8时45分到8时55分,从发现问题到整治反馈,只用了十分钟时间,南山公园附近已恢复整洁,现场20余辆共享单车有序摆放。

  据悉,这就是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今年新执行的“企业自主抓管理、执法考核抓源头”共享单车治理模式。

  共享单车大量涌入

  管理成难题

  据了解,共享单车自去年8月开始入驻义乌以来,车辆规模呈“井喷式”增长。截至目前,摩拜、ofo、hello bike等机构在义乌投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超11万辆,但运维人员仅百余人,车辆与人员配比不足千分之一。

  车辆数目庞大,运维管理人员不足的现实,导致义乌城区单车停放乱象频现。单车堵塞人行道,挤占机动车道,由此引发的破坏公共秩序、影响市容市貌、阻碍正常通行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共享单车的管理成一大难题。

  为此,去年10月中旬,义乌市城管委牵头召集交通、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三大共享单车机构,就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展开探讨和约谈。同时,为解决单车乱设置、乱停放问题,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先试先行,多次联系各家共享单车机构相关负责人,组织调研、座谈,确保共享单车这项新生便民服务在义乌健康成长。

  今年1月,义乌执法部门又先后出台多项举措,并出台企业考核办法,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执法部门督促管理为辅,创新探索共享单车管理模式,以实现义乌共享单车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创新执法

  出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立足义乌实际情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订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试行)》,并于1月5日试行。

  根据考核办法,义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行“红黑榜”,通过执法部门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车企业进行考核,实行扣分制“亮红牌”。考核内容分企业运营模块与路面检查模块,是否有专职运维团队、是否及时维护等内容都被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要求不达标的,将受到每条0.5~10分不等的扣分。

  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企业,其管理示范区乱停车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进行暂扣处理;每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企业,其管理示范区内所有车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进行清理;一个月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企业给予红牌警告,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企业退出义乌市场。

  严管示范区

  打造停车“样本”

  同时,为有序推进共享单车规范管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绣湖区块、篁园区块、宾王区块等七个区块划定为严管示范区,将城北路、宗泽路、义东路等32条道路设定为管理主干道,由运营企业负责进行网格化管理。

  对于首批管理示范区范围,该局高标准严要求。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专用停放点(含电子围栏、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随意停放、超量超范围停放;不得占用盲道、绿化带等市政公用设施或影响行人通行;不得随意堆放、丢弃损坏;企业运维人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等。在管理示范区,企业须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处置并反馈整改情况;在其他主干道区则须在20分钟内反馈;在其他路段,企业须在30分钟内整改反馈。

  这不,相信细心的市民肯定发现了,在义乌万达广场与义乌之心周边,多了几块共享单车停车引导牌——这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刚设立的文明停车示范区,通过“圈地”引导市民有序停车。

  “以前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真的让人很头疼,‘执法部门考核监督+单车企业自主整治’模式试行后,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执法人员数量上的不足,有效调动了单车企业的管理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走在大街上,共享单车乱停放现场明显减少,新模式试行效果明显。

  接轨诚信体系

  市民使用单车不能再“任性”

  在1月9日的义乌市“诚信日”活动上,哈罗、摩拜、ofo三家单车企业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信用办共同签订了共享单车领域联合奖惩合作协议,标志着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和市民的使用正式接轨诚信体系。

  根据联合奖惩合作协议,义乌市行政执法局、信用办将根据共享单车运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共享单车用户的使用情况,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共享单车企业来说,管理是否尽责、处置是否到位等问题都将纳入信用“身份证”,成为能否在义乌“立足”的标准。根据失信惩戒规定,共享单车企业未履行管理职责、未按要求提供服务造成城市管理混乱等行为将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对不良行为将定期曝光。

  对于每位普通市民来说,使用单车不能再“任性”,违反交规、违规停放、破坏绿化、损坏盗窃车辆等违法或重点不文明行为都将纳入信用记录,与个人信用分挂钩,成为信用“通行证”上的污点。换言之,个人的不规范骑行及使用行为将扣除个人信用分,从而影响个人录用、贷款等多方面利益,因小失大。当然,根据守信激励原则,如果是信用良好的市民,也将享受优待,例如信用分在110分以上的市民可享受单车免押金出行或享受骑行折扣优惠。

  根据实施计划,2月底前,义乌行政执法部门将完成相关管理制度及扣分标准的制定,3月底前将与市信用办实现数据对接并启动实施,跨部门推进联合奖惩。这也意味着义乌信用出行时代已全面来临。

  不过,共享单车全域文明管理,不仅需要执法部门创新管理、单车企业自主管理,还需要全体市民共建、共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车“共享”。就此,新报呼吁,广大市民在享受共享单车便利的同时,要有序停放车辆,让文明成为商城通行证,让共享单车成为文明共享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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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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