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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义乌城区3个路段新增监控抓拍

发布时间: 2018-02-02 17:02:3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玲 编辑 楼菲莉

  中国义乌网2月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玲 编辑 楼菲莉)2月2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获悉,为了优化道路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义乌交警将在江滨北路(宗泽路至城北路)潮汐车道路段各沿线路口、稠州西路铁东路交叉口、北门街康园路交叉口,实施监控抓拍。

  据了解,江滨北路(宗泽路至城北路)是义乌首条“潮汐车道”,即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通过车道灯的指示方向变化,控制主干道车道行驶方向来调整车道数,从而达到快速通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即日起,车辆将在江滨北路(宗泽路至城北路)各沿线路口(仁禾宾馆、江滨北路兴中小区17幢、中能商务楼、义乌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场所地段)禁止左转进入江滨北路,上述路段均已安装违法自动抓拍监控系统。如果在这些路口左转,左转车辆占据车道,使过往车辆通行缓慢,从而造成交通拥堵,也就失去“潮汐车道”的主要目的。

  另外,稠州西路铁东路交叉口将禁止直行车道左转,北门街康园路交叉口将禁止右转弯车道直行,违者都将被监控抓拍。

  【浙江新闻+】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75条第1款第3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处100元罚款,记2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77条第1款第2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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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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