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龚献明摄
中国义乌网3月9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吴锦 编辑 楼菲莉)2017年3月,义乌开始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改革。改革实施一年来,通过缩减材料、简化流程,市场主体退出变得更简单。据义乌市场监管局统计,一年来,累计完成企业简易注销1039家,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47%,总量位居金华地区第一。
义乌市有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市场监管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办理了企业注销手续,前后不到10分钟。“不用备案,也不用登报公告,和两年多前真是完全不同了。之前因为程序复杂我们只能委托代理,现在自己就能轻松办了!”该公司负责人说,“这次我特地电话咨询清楚,没想到只跑了一趟就办妥了所有手续,简易注销程序真是够方便够省心。”
商事制度改革让准入更加便利,但是企业注销程序依然比较复杂。原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前需要先到报社登报公告,到税务部门取得清税证明,还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清算组备案,前前后后要跑三四个部门,费时费力不说,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登报费用,导致一些有注销意愿的企业望而却步,造成了许多市场主体既不经营,也不主动注销,成了“僵尸”主体。
为了与商事制度改革的“宽进”相匹配,真正实现市场主体的“简出”,2017年3月简易注销登记正式启动。
“以网上自主申报替代登报公告,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替代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等8项材料。”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简易注销使原来的12项材料减少到4项。同时,光登报公告一项,按一般报社公告费用900元/条计算,全年共计节省群众办事成本90万元以上。
“简易注销程序,帮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过滤市场主体水分。”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政府也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消除创业创新顾虑。
同时,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虽然省时省力又省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3、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4、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5、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6、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据悉,此项改革举措也要求每一个创业者要珍惜企业信用,及时进行年报登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才能在每一波新政来临时享受福利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