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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十多起 义乌隧道消防器材频失窃

发布时间: 2018-04-03 18:01:0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罗德慧 实习生 朱小敏 通讯员 王灿

  中国义乌网4月3日讯(记者 罗德慧 实习生 朱小敏 通讯员 王灿 编辑 楼菲莉)随着义东公路、义武公路、义兰公路全线通车,义乌与周边县市的连接愈加便捷、快速。为了应对公路隧道内的突发状况,隧道管理部门会在隧道内安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过,记者从义乌市隧道管理所了解到,这些救命的消防器材却被人“盯”上了,仅近半年时间内,就已发生消防设施被盗用事件十多起。

  昨天(4月2日)下午,在义乌隧道管理所义南站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义乌最长的隧道——高寿尖隧道的一处消防设施处。“这是我们刚补齐的,之前被偷了两瓶干粉灭火器。”义南站站长陈发生介绍道,考虑到隧道内随时可能发生突发状况,消防柜不能加锁,所以一些过路司机在经过时,顺手牵羊,盗走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等器材。

  据介绍,盗窃隧道消防设施及消防用水经常发生在夜间,隧道内光线较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虽然隧道内设有监控,但隧道巡查员很难及时制止此类行为。“去年10月24日夜里,隧道监控人员通知我们,说高寿尖隧道内有个货车司机偷了隧道消防水带和枪头。但是当时是凌晨,而且司机作案时间短,我们无法及时制止。”陈发生说,随后,他们向派出所报了案,根据监控,发现了该货车的车牌号,在案发一周内将该司机抓获,对其予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并要求其恢复隧道内盗窃物品。

  而在桃花坞、陡深岭、黄山隧道等处,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不少消防器材被过往司机顺手牵走。“被盗的消防设施其实不值多少钱,但却是保障隧道内安全的重要设施。一旦发生火情意外,能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如果被盗会给隧道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陈发生说。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将对之予以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故意为之或其他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义乌隧道管理所将组织各管理站巡查人员对盗窃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对违法人进行批评和教育,对严重的盗窃案件将报告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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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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