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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曝光第二批共享单车不文明行为名单 这些人把车骑上了国贸大道

发布时间: 2018-04-26 14:49: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吴杰 编辑 楼菲莉

  中国义乌网4月26日讯(记者 吴杰 编辑 楼菲莉)“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您,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现在,在义乌享受共享单车便利的同时,市民们总能听到这样一句温馨的提示。但是,这几天,不少市民却在国贸大道的路边发现了近百辆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

  曝光不文明骑停用户名单

  针对市民反映的国贸大道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联系单车企业进行清理,共清理单车73辆。同时,相关部门立即对单车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单车企业对国贸大道、机场路等主要道路日清日报;对市民广场、江滨绿廊等公园绿地每周开展至少三次清理;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用户名单。

  日前,针对在国贸大道上乱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曝光了不文明骑停行为用户名单,这也是今年公布的第二批不文明骑停用户名单。

  接下来,对曝光的不文明用户将移交交警核查处理,核查属实将对用户扣除相应信用分。下一步,执法局还将在绣湖公园、市民广场周边等义乌市城区核心区域试点电子围栏技术,对乱停车用户采取扣除信用分、收取调度费等惩罚性措施,督促用户规范停车,预计5月中旬上线。

  单车企业管理不到位将扣除考核分

  “不仅是不文明骑行用户要扣相应的信用分,管理不到位的单车企业也将被扣除考核分数。我们将企业擅自在国贸大道上投放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纳入当月考核,扣除考核分数,其中扣除ofo公司10分、哈罗公司10分、摩拜公司7分,考核分数扣除情况将报送市信用办,根据规定扣除相应的信用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为规范义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

  新出台的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细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严管示范区和精品街,同时指出将对企业按月考核分数高低进行排名,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将对企业的信用分产生相应的影响。对排名较低的企业,将要求从义乌市调离部分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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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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