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近段时间以来,途经商城大道下骆宅至廿三里路段的市民会发现,道路两侧售卖草莓等水果的“大伞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8个造型统一的“小木屋”。这是市执法局福田大队引导果农规范经营的新举措。
这些年来,部分开辟草莓等水果种植园的农户,经常把摊点设置在商城大道两侧。这些摊点大多用大型遮阳伞或雨篷搭建而成,摆放位置接近主干道,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来自建德的小潘夫妇自2003年来义乌后,一直在福田、廿三里一带种植草莓、火龙果。为便于果园采摘和售卖,之前他们就在路边设摊拉生意。“一把大的遮阳伞下放条小塑料凳和一张小方桌,就可以开张做生意了。”小潘说,“这条路上其余几家售卖点的装备,基本都是这样的。”
“不让他们在路边摆,对果园生意肯定有很大的影响。”福田大队相关负责人直言,简单地取缔明显不行。为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市执法局福田大队与福田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对商城大道两侧水果种植户进行走访、调查、摸底、登记,并主动召集果农开展座谈会进行宣传教育,讲解有关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条例,听取大家对商城大道两侧水果摊点规划布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综合各方意见后,福田大队决定引导果农制作样式统一、规格相同的便民小木屋,并进行定点规范经营。
“和之前的伞摊相比,无论是环境空间舒适度,还是安全系数,都好太多了,再说成本也不高,而且还能打上果园名字和联系方式。”一家果园经营户对于自家的小木屋非常满意,连说要给执法大队的这个做法点个赞。
据了解,单个小木屋的制作成本为6600元左右。目前,商城大道两侧小木屋已全部完成安装并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福田大队将在辖区相关路段逐步推广。